凡例

一、本谱的条目分类、编排顺序和版本设计,原则上按谱牒学的要求,结合我陈姓实际情况,突出反映本地特征。
    二、本谱采取述、记、志、传、图、表、录等7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表述形式,以文为主,辅以图表结构,以易懂、易查、易阅、易存为宗旨,自上而下,自左而右、横排、横写。
    三、本谱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溯到所载事物的发端,侧重于我始祖钟公自明洪武四年(1 37 1年)由山西洪洞县迁居新野,下限为20 l 5年1 2月底。
    四、时间采用公元纪年。解放前后,以1 947年1 2月22日新野解放为界限;建国前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记年、月、日,农历用汉字,公历用阿拉伯数字。
    五、世系宗谱按延续支脉,隔代用世系线上下衔接。凡宗族之传人,均以“名讳"为单元。左为大以次排序,对上承无考者,名讳处用失讳。
    六、养子的名讳加方框,用名讳显示,以表示自此后裔享有继承权而无血缘关系;对同门承继人在名讳右下方加注文字记载。
    七、世系图表连线“一”做隔代标志。因家族庞大,世系长久,原则按每5世为一支系分隔。不分长幼,依门第远近排序,编排支系序码,无论查对下传人,还是上承者,皆可以辈份(世号)加家族序码快速查对。依据家族序码的大小,可以确定其门第之远近。对出继者以承继的门第排序。
    八、在名讳的下方,附记配偶的姓氏或直书其姓名。夫妇同姓者女方仅记载名讳,无考者不录。亦可附记其他事项。
    九、无续传者以“0”代止,世系图序码中凡名讳后有‘‘0”’者,在下一家族世系图中不再出现。
    十、在名讳右侧,标注家族代码和家庭初始迁居地及它项溯源付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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