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家族

刘显国

也许,老一辈们都知道“湖广填四川”之说。 
    明初,沿元制。明朝洪武九年,皇帝朱元璋改元朝“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明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有2个直隶和13个“布政使司”,合称15省。 
    明朝全国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府、州、县四级区划的基本制度,但各省、直隶设置各不相同,有省、府、州、县四级,省、府、县或省、州、县三级管理。 
    二直隶是指京师(直隶)和南京(直隶);13“布政使司”是指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这13个“承宣布政使司”,二者俗称15省。 
    “布政使司”仅主管民政,又设“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政,合称都、布、按三司,遇大事由三司会商。为防止布政使司长官专权,每一布政使司又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明布政使司的职掌虽与元行省有差异,但作为行政区划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习惯上仍称布政使司为省,俗称为藩司,代称为薇垣;布政使则俗称为方伯。 
    “湖广”指的是“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是“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的民间简称。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治所在江夏(今武汉市武昌),辖地为今湖北、湖南全境,下辖16个府。也就是湖北的江夏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荆州府、襄阳府、郧阳府,湖南的辰州府、岳州府、宝庆府、长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黎平府。 
    明代将长江以北、大别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行省南部并入“湖广”,长江不再成为行政区划的界限。明初,两广与江西、湖南分开。由于广西壮、黎、瑶三个民族反明起义猛烈,明朝皇帝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广西门户钦州、廉州划归广东。 
    清朝又沿明制。 
    “湖广填四川”是指发生在清朝的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根据考证表明,江西、福建、广西等十几个省份的居民也在移民行列之中。元末明初和明末清初,四川和湖北的房县、竹山、竹溪、郧县、郧西、均县、丹江等地经过战乱,导致人口急剧减少。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吸引外地移民,其中以湖广行省人口最多。以成都为例,清末《成都通览》曾记录“现今之成都人,原籍皆外省人”;其中,湖广占25%,河南、山东5%,陕西10%,云南、贵州15%,江西15%,安徽5%,江苏、浙江10%,广东、广西10%,福建、山西、甘肃5%。 
    明、清王朝更替时期,数十年连绵不断的战乱,令巴蜀大地几为焦土,四川由于战乱、瘟疫和天灾接踵而至,境内人口锐减,耕地荒芜,富饶的“天府之国”也地旷人稀,“千里房县”也同样如此。为了解决四川和湖北和湖北的房县、竹山、竹溪、郧县、郧西、均县、丹江等地劳动力和生产粮食的问题,使“地有所耕,粮有所收,库有所存,官有所俸,兵有所养”,清王朝采取“移民垦荒”的举措,倡导十余个省的百姓入川,其中,去得最多是“湖广人”。民间将此次大移民称之为“湖广填四川”。此期大移民持续时间长达百余年,移民人口过百万。 
    当时的人们都不愿背井离乡,因此清政府采用强制和鼓励并行的措施,为了避免移民中途逃跑、暴动,派八旗子弟押送。清定:人口满5人以上,愿意全家一起迁移的,到迁移地后,可免除3年的徭役、赋税,并奖铜钱8贯。[1两白银=人民币200元=1000文钱=1贯(吊)钱。1文钱=人民币0.2元];‚迁移时,可携带布匹、衣服、被子、书籍等软性物品;ƒ不允许亲自携带刀具、铁片、铁锤等硬性物品;„钱币、菜刀、锅铲、铁锅、农具等硬性物品,必须到政府先行登记,由押解人员用骡马专运,到达目的地后按原数归还本人;⑤每6人一队,双手反剪、捆绑,用绳索相连,男女搭配、壮弱搭配、老少搭配;⑥一 
户多个被迁者,必须分开编队;⑦一人逃跑,全队杀头;⑧每队由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人员担 
任正、副队长,看管同队其他人员,负责大家的安全、吃住行;⑨到达迁移地安居后,若一 
人逃逸,所有人必须杀头。 
    据湖北房县青峰镇、土城镇、军店镇、化龙镇、尧淮镇等各地宗谱、碑文记载,房县第一次大移民是清朝康熙38年(1699年)4月,第二次是康熙41年(1702年)6月,中间只相隔 
三年。民间传说的“洪武己巳年(1389年),千里上房县”,那是明朝时期的一次大移民。古城刘族先祖不在此次移民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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