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填四川
老一辈们都知道“湖广填四川”之说。
“湖广”指的是“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是“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的民间简称。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治所在江夏(今武汉市武昌),辖地为今湖北、湖南全境,下辖16个府。即湖北的江夏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荆州府、襄阳府、郧阳府,湖南的辰州府、岳州府、宝庆府、长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黎平府。其中黄州府领一州八县,即黄冈、黄陂、黄安、蕲水、罗田、麻城、蕲州、广济、黄梅。清朝推翻明朝以后,又沿袭明朝的行省制度。
明、清王朝更替时期,由于数十年连续不断的战乱,令巴蜀大地和鄂西北地区几为焦土,再加上瘟疫和天灾接踵而至,致使这些地区人口锐减,耕地荒芜,富饶的“天府之国”和广袤的鄂西北也地旷人稀。为了解决这些地区劳动力和生产粮食的问题,使这里“地有所耕,粮有所收”,国家“库有所存,官有所俸,兵有所养,疆有所防”,清王朝采取“移民垦荒”的举措,倡导十余个省的百姓入川和入鄂西北,其中,去的最多是“湖广人”,另外,河南、江西、福建、浙江、广西、山东、山西、陕西、贵州等十几个省份的居民也在此移民之列,民间将此次大移民称之为“湖广填四川”。此期大移民持续长达百余年,移民人口过百万。
虽然是倡导,但各地百姓都不愿背井离乡,因此清政府采用强制和鼓励并行的措施,为了避免移民中途逃跑、暴动,清政府派八旗子弟和汉民军队共同押送。并规定:人口满5人以上,愿意全家一起迁移的,到迁移地后,可免除3年的徭役、赋税,并每人奖铜钱8贯。[1两白银=人民币200元=1000文钱=1贯(吊)钱。1文钱=人民币0.2元];迁移时,可携带布匹、衣服、被子、书籍等软性物品;不允许自带刀具、铁片、铁锤等硬性物品;钱币、菜刀、锅铲、铁锅、农具等物,可到政府先行登记,由押解人员用骡马专运,到达目的地后按原数发还本人;⑤每6人一队,双手反剪、捆绑,用绳索相连,并男女搭配、壮弱搭配、老少搭配;⑥一户多个被迁者,必须分开编队;⑦一人逃跑,全队杀头;⑧每队由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人员担任正、副队长,看管同队其他人员,负责大家的安全、吃住行;⑨到达迁移地安居后,若一人逃逸,所有人必须杀头。
据湖北房县青峰镇、土城镇、军店镇、化龙镇、门古镇、尧淮镇、上龛乡、中坝乡等各地宗谱、碑文记载,清朝时期,房县第一次大移民是康熙38年(1699年)4月,第二次是康熙41年(1702年)6月,中间只相隔三年。民间传说的“洪武己巳年(1389年),千里上房县”,那是明朝初期的一次大移民。古城刘族先祖不在此次移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