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文献

太和刘姓

2017/9/28 0:00:00 所属分类: 家族文献 作者: 刘维勤 浏览次数: 1429
据正德《颖州志》记载,洪武十四年(1381)颖州有土著1700户,正统七年(1442)增加了338户流移客户;至成化十八年(1482)土居主户增加到2544户,流移客户增加到6356户,移民户占总数的7100。但这并不意味着颖州到正统七年才接受外来移民,只是说明从洪武初开始迁入的移民,直到正统年间才陆续获得合法的居留权,被编人户籍。在《明英宗实录》卷89中正好有一段正统七年凤阳府收粮监察御史胡鉴的奏章,可以证明这种做法: 本府太和等县,地土宽广,荒闲者多,以致各处人民逃来趁食。先是,御史金敬给与勘合,暂编居住,以待原籍来取复业。今经年久,原籍差人来取,有发遣起程至中途逃回者,有聚众打伤来人而回者。展转在彼居住,又不入籍当差,至有窃人财物肆为不法者。合行禁止。 朝廷作出的决定是重申都察院以往的规定:“凡逃民离乡年久,产业已成,不愿回还者,许就所在官司报籍,三年一体当差,敢有不遵者,治罪不饶。”并命令巡视凤阳等府通政司参议王锡负责调查实施。已在凤阳府西部居住很久的山东移民显然都符合就地人籍的条件,所以他们从正统七年开始就陆续人籍了。当然,山东移民并不都是在洪武初年就迁人的,有的可能迟至正统七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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