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庄
2017/9/28 0:00:00
所属分类:
家族文献
作者:
刘维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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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山东兖州县城北七里之遥的安邱王府村,据明代石碑所载,该村原名枣林庄,明鲁王裔孙安邱王分封于此,始称安邱王府庄。该村位于兖州东部丘陵山区,地处兖州府城郊,正当济南各州县南下的交通要道,元末明初,未受战乱波及,虽然较为稠密,具备了集中移民的基本要素。 由于朱元璋明朝开国后在故乡设立了一个跨淮河两岸的凤阳府(治今安徽凤阳县)。凤阳府虽然辖境极大,但因长期受到战乱、灾荒、瘟疫的三重打击,已经残破不堪,直到洪武十一年(1378),土著人口还相当稀少,估计不过13万。
据正德《颖州志》记载,洪武十四年(1381)颖州有土著1700户,正统七年(1442)增加了338户流移客户;至成化十八年(1482)土居主户增加到2544户,流移客户增加到6356户,移民户占总数的7100。但这并不意味着颖州到正统七年才接受外来移民,只是说明从洪武初开始迁入的移民,直到正统年间才陆续获得合法的居留权,被编人户籍。在《明英宗实录》卷89中正好有一段正统七年凤阳府收粮监察御史胡鉴的奏章,可以证明这种做法,“本府太和等县,地土宽广,荒闲者多,以致各处人民逃来趁食。先是,御史金敬给与勘合,暂编居住,以待原籍来取复业。今经年久,原籍差人来取,有发遣起程至中途逃回者,有聚众打伤来人而回者。展转在彼居住,又不入籍当差,至有窃人财物肆为不法者。合行禁止。”朝廷作出的决定是重申都察院以往的规定:“凡逃民离乡年久,产业已成,不愿回还者,许就所在官司报籍,三年一体当差,敢有不遵者,治罪不饶。”并命令巡视凤阳等府通政司参议王锡负责调查实施。已在凤阳府西部居住很久的山东移民显然都符合就地人籍的条件,所以他们从正统七年开始就陆续人籍了。当然,山东移民并不都是在洪武初年就迁人的,有的可能迟至正统七年以后。
明初迁入凤阳府西部的山东移民的数量并不很多,估计不过数万,但由于当地土著人口稀少,移民在总人口的比例很高,并且有较高的增长率,百余年后山东移民及其后裔已占总人口的70%左右,他们的影响之大可想而知。这也是为什么至今还有那么多移民后裔念念不忘山东故乡的原因所在。
据已阜阳当地老人们讲,在 明代 移民时,官府原本把重点放在人烟密集的大庄大户,至于 枣林庄因其在偏僻的山沟沟,只有几户人家,决定放弃。人烟密集地区的百姓热土难离,就纷纷逃到 枣林庄 。官府移民扑空,得知都逃到山沟里的 枣林庄,便把 枣林庄 也纳入移民的范围,一举把民众押赴到冀东大地,故移民过来的百姓,都说来自 山东 枣林庄 。 界首 枣林古村落遗址 ,位于枣林乡枣林集,南北长220米,东西宽90米。据传明洪武初年, 山东枣林庄 居民迁居于此,为不忘祖籍,故取各 枣林庄 。过年蒸枣山上面的枣就是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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