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仪
丧葬制度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发展的产物,以祖先崇拜为中心,传统信仰和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孕育出了内涵丰富的中国古代丧葬礼仪。同时,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以及相关文化精神在死亡问题上的反映。
《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戒。”孔子在集结夏、商、周丧葬制度基础上,提出治理国家应该特别看重“民、食、丧、祭”四件大事。其弟子曾子发挥孔子的丧葬思想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慎终”就是要慎重对待死亡的人,突出的是丧葬之礼;“追远”就是在内心怀念已经逝去的人,继承他的事业,思想和道德,强调的是祭祀。“民德归厚”是要使人们的道德归于淳厚,这就是“慎终追远”的目的。传统丧葬制度长期运行,以及它与人们的信仰和心理上的深层次契合,再加之儒家和历代统治集团大力推崇,就形成了中国历代的丧葬制度。进入文明社会后,丧葬制度受到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完善。
中国古代丧葬制度蕴涵丰盈,形式复杂繁琐。《仪礼》记载,周代士人的丧礼有始死复、楔齿、缀足、奠帏堂。使人赴君,尸在室、主人以下哭泣、君遣人吊襚、为铭、沐浴、饭含,陈小殓衣、大殓、殡、大殓奠,成服、朝夕哭奠、筮宅兆,视椁、视器、葬日,出殡窆biǎn柩祭后土,回灵等二十多道程序,并且每一道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与此相应,还有丧服制度和墓地制度。丧服制度根据与死者血缘关系的远近分为斩縗、齐縗、大功、小功、缌麻五个等级。服制等级的不同,服丧时间的长短也不一样。公墓和邦墓是中国古代墓地制度的典型形式。邦墓是国人的墓地,由墓大夫掌管;公墓是贵族的墓地由冢人掌管。
丧葬礼仪流传至今,各地、各族都有所不同。特别是我们湘南地区。因大部分人口都是在不同时期,从全国各地迁徙而来的。因而表现在丧葬礼仪上,虽然大的方面都差不多,但具体的也各有所不同。我们十户刘氏,迁永时间是比较早的,在丧葬礼仪上,基本上综合了当地的习俗。特别是在祭祀,服制方面,我族的八修谱都有很好的记载,现在综合我族历来传统的丧葬礼仪格式,编辑族谱中的丧葬礼仪一章内容。为了方便族人在丧葬活动中使用,特又复印成单行本。
一、五服制度: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戴孝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两千年来,汉族的孝服虽然有传承和变异,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为五等,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我族的八修谱对服制图式,有专门的章节记载。
现将八修谱的服制图小引录之后:“尝考《周礼》,有丧服大记。其文繁,其事琐,每难记诵分辨焉。后世名儒定为图式,刊列书中,偏行于世。然穷壤僻井,有不能家喻户晓者。今当族谱之修,诸父老共商之曰:服制之议,每多错讹,曷若载之谱中,俾一族之贤愚一披阅而朗若日星,瞭若指掌,不至大功而混于小功,缌麻而列于其衰。则服制定,丧礼明,而孝思亦可想矣。是为引。”从我族的八修谱中可以看出,我十户刘氏对丧葬礼仪和五服制度是非常重视的。也将八修谱中的服制图复制于后。
1、服制图
2、服制的具体概念: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
斩衰:
丧服名。衰通“縗”。“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段处外露不辑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君服斩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必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廿五个月除孝。《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后者为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祖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音“咨”)衰:
丧服名。齐,下衣的边,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辑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为母齐衰杖期,父卒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服齐衰三月。《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清史稿·礼志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辑,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参阅服制图。
大功:
亦称“大红”。丧服名。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姐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马因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稿·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
小功:
亦称“小红”。丧服名,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月。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组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书·礼乐志十》:“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兄弟姊妹长殇,为庶孙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之兄弟之子、女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缌麻
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熟麻布制做,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
袒免
免字音“问”: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 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
3、服制的延伸:正、加、降、义、反服。
正服:子为父母故,斩衰三年。祖父母丧称齐期,谪孙期年,众孙大功。曾祖父母丧称小功,小功五月服。高祖父母丧,元孙缌麻三月服。
加服:长子已死,长孙承重者,斩衰三年。
降服:抚子、嫁母、出母、父母在妻亡,不杖期。
义服:慈母亡,继母抚养大者,斩衰三年,子随母下堂,继父故,期年之服。
反服:指尊长为卑幼亲属服丧之服。
二、初丧礼仪:
初丧礼仪是指初死阶段亲属采取的属圹、招魂、变服、讣告和沐浴、饭殓等礼俗,是对死者尸体进行最初处置和发布消息的时期。因此初丧礼仪中蕴含着浓郁的信仰内容。
1、初终
我国民间习俗认为,凡人享有50岁以上因老、因病而死的,都算寿终,称之为“喜丧”,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白喜事”。对于这种正常的死亡,家人早有准备,儿女子孙都要在死者临终前日夜守候,谓之“送终”。弥留之际,其家中男女,哭泣尽哀。接着将尸体抬放在堂内席垫上,谓之“下榻”,旧称“小殓”。亡人卧于灵床,依礼社帏,唯帏外暂不设灵位,以便棺殓。此时,尸体卧向朝外,脚头习以羹匙盛茶油放灯芯点燃为灯,谓之“佛灯”。“初终”后尸身安置于灵床谓之“正寝”。接下来是“复礼“,也就是招魂。一般是家人到屋上或高坡,朝祖先发源地呼唤死者。复礼是亲属希望亲人魂归的礼仪,其后还要检查死者的鼻息、脉搏。接着便是“初哭”,它是哭的开始,在确认亲人已经去世的时候爆发性地发出。这种情形不仅汉族存在,许多少数民族亦有此俗。我国大部分地区有给死者口中含物的仪俗,一般多含钱币,旧时富家也含珠宝珍宝,这种仪俗古礼叫“饭含”。一些地区还要在死者衣袖内放小面饼(俗称“大狗饼”)、纸钱(俗称“买路钱”),饼是去冥府的路上给拦路的狗吃的,钱给拦路鬼。另外,俗说去冥府的路上要渡河、过桥,都用得着钱。
装殓是指把死者装裹、放入棺木。古礼装殓分大殓、小殓。三日小殓,五日大殓,或次日小殓、三日大殓。后世一般家庭停丧时间较短,装殓也就比较及时,大多临终时穿好寿衣,次日便装殓入棺。小殓、大殓之分,在于前者指穿好寿衣等,后者指装殓入棺。古礼小殓并不在临终之时,后世则多是趁弥留之际给即将死亡者穿好寿衣。这一方面是因为死后尸体僵硬,不好穿戴;另一方面则处于俗信,民间认为,没有来得及穿好衣服就咽气,是“光着身子走了”,亲属会感到十分内疚。寿衣俗称“装裹”,一般是生前就做好了的,通常选择有闰月的年头做。旧时北京一般人家主要是做棉袄、棉裤、棉长袍。鞋必须是布底,做出莲花图案,表示脚登莲台,成了正果。同时绝对不能用皮货,传说亡人如果穿皮衣、皮鞋、或皮底鞋,下辈子就转身牲口了。内衣不盯纽扣,只缝飘带,因为“钮子”和“扭子”谐音,怕犯不利子孙的忌讳。衣料也不能用缎子,因为“缎子”和“断子”谐音。
如果不是及时装殓入棺,装裹好的尸体就要停放在屋里。如果死者上边没有长辈就停放在堂屋正中,否则只能停在旁边。灵床前要设置一个临时的供案,上边置放“长明灯”,给死者在阴间照明;摆一碗“倒头饭”,上插三跟秫秸棍,棍顶裹一个棉球,称“大狗棍”。为了防止“诈尸”,要用麻绳把死者的双脚捆起来。此外,还要防止猫狗进入屋内。至此,小殓也就结束了。
大殓也叫“入木”。大殓的时候,死者的子孙们都要守在旁边,称“亲视含殓”。棺木中,自然是铺盖俱全,比较讲究。死者放入棺中以后,还要放入许多小的陪葬品。遗体放好以后,接下来还有“开光”、“挽发”等礼俗。开光指死者的长子为亲人揩拭面颊,亲友最后一次瞻仰遗容。揩拭的时候用筷子挟一个湿棉球,依次擦拭眼圈、耳朵、口,最后为死者擦脸,用一面小镜子照照,转身摔碎。这是,全体孝子瞻仰过遗容以后,要大哭,表示最后的诀别。
开光之后要把棺盖钉上,这时便要挽发。一般钉棺盖时,孝子要喊“亲人躲钉”,以免木磔伤及死者的灵魂。如果孝子孝妇把头发梢缠在钉子上,便是挽发了。其意义,大略是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还之父母”,以维系幽明,联络心性。
在许多少数民族的丧葬礼俗中,死者入殓前一般都要作一些处理,最突出的就是沐浴。毛南族人死后孝子们要到水井或山塘边,投一两分钱于其中,买一大碗沐浴水来,然后掺入米草碱,用白布沾水按男左女右自上而下象征性抹三次。壮族的情形也大体相同。死者咽气后,孝男要由师公或道公带着到河边取水,到河边师公念经,孝男向河里投几枚硬币,用小瓮打水,回家温热,在水中加入柚子、柑子叶,亲自给死者沐浴洗尸。有的地方给男性死者剃发,给女性死者梳头,以柑叶水将死者全身洗净,然后把眼皮合上。有的地方的浴尸只是一个仪式,孝子们用柚叶蘸水滴在脸上就算完成。
大殓一般在成服以后进行,此时的主要亲友已基本到来,生死诀别的意义十分明显。这项仪俗也理清了许多人际关系,如死者与长子、死者与孝子及孝子们之间的关系,死者和“人主”的关系,如果这些关系没有理清、顾忌,往往就要发生礼仪性的纠纷,那就是所谓“闹丧”。
闹丧的仪俗基于特定的社会关系,即死者和其监护人的关系,民间称监护人叫“人主”,如男子的本族族长,已婚女子的父兄。这种关系平常并不明显,只在丧礼中表现得十分突出。人死后,必须报知人主,并请示、商讨有关丧葬的事宜。只有人主到来,问清死亡原因及丧葬规格,觉得没有欺瞒,丧礼的操办也比较合理,才准许入殓盖棺,否则不得入棺。倘若未得人主首肯就入殓、下葬,人主有权要求丧家开棺、启墓。这种情形一般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
报丧指丧家向亲戚朋友邻里等报告死讯、丧期、葬期,初终后的挑钱、小殓后的报丧,都可以算是其中的内容。像人出生时在家门挂出诞生标志一样,人死以后,丧家在门上要挂出标志,称“挑钱”。所谓钱,也就是纸幡,有的地方叫“通天纸”;有的地方因为纸的张数要和亡人的岁数相等,所以也叫“岁数钱”;挂的位置在院门口,男左女右。在浙江建德县的畲族,人死后要“门竖一幡”,上书死者姓名。满族人死后不挂纸钱,而是在门前挂红幡(满族贵白贱红,故送终用红),称“丹”,用木杆高悬,日出挂,日落取下放在棺材旁侧。近世满族民间多用红布制成,全长四米有余,红幡形状将整幡红布分成四条,头和尾用黑布装饰。
小殓以后,丧家就要将死讯等报告亲朋好友,以便他们及时赶在大殓前。报丧的形式有口头的,也有持讣文的,后世还发展出来在报纸上登讣告报丧的。民间一般以口报为主,即孝子亲自前往报丧,对那些至戚以及关系特殊的尤其要如此,否则礼数不到;而对那些较为疏远的,则捎个口信即可。报丧去的孝子要穿孝服,或者戴顶孝帽,腰里扎条孝带子(麻)。到了别人家,不能进门,有人来接,无论长幼,都要叩首。在广西大新县的壮族,则是人死后马上连放三响的炮,称“报时”,也就是报丧。此外,还有送“报丧条子”的。报丧条子上写“本家某老爷(或某大人、或本家夫人)恸于夏历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寿终正寝(男曰正寝,女曰内寝)。谨择于某日某时大殓,某日接三。特此讣告。”下款写府第和禀报人,收口报人的姓名则用红纸条写,贴在口报上端。由口报条子的内容可知,这不是正式的讣闻。简单一些的报丧就要与讣闻合二而一,一次报丧。
正式的讣闻也叫讣告、赴告、告丧等。这一般是世家大族施行的仪俗,贫民百姓则仅一次口报。讣闻一般为书札形式,有一套固定的文辞,如“不孝XX罪孽深重,弗自殒灭,祸延显考XX公、讳XX,X府恸于X年X月X日X时寿终正寝,距生于X年X月X日X时,享年几十有几。不孝XX随侍在侧,亲视含殓,遵礼成服。……”
无论是至亲还是好友,接到讣告以后,都要及时地赶到丧家参加丧葬活动。
简单来说,成服也就是穿孝、戴孝。旧时的穿孝、戴孝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礼制,不允许有所差错,所以叫“遵礼成服”。
成服最基本的“礼”,即传统的所谓五服制度。“五服”之制是我国在周秦时代就基本定型的丧服制度。其实际情形是,这种制度不仅见于丧葬,也就是亲族关系远近亲疏的标志,与礼仪规制或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多有联系。就丧礼而言,它规定了何种关系应该属哪一服,这一服应该穿什么样的丧服,服丧多长时间;相反,见到所着丧服,也就能知道服丧者与死者之间关系的远近亲疏,并且大略推知服丧人相互间的关系。
什么关系的人穿什么样的孝服,而“分配”孝服也有一定的礼节。一般的关系,主家送上即可,而特殊的关系如四门亲家等,虽说孝不重,但却要有孝子跪叩呈上。在这种礼节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关系的远近亲疏,而是尊卑等。如果这些礼节没有做到,把尊卑、先后、亲疏的关系搞错了,就可能出现争吵。
孝服遮体的多寡和五服制度相关。若是斩衰一服的,即父子、父女(未嫁)关系,孝要从头到脚一片白,衣服不锁边,腰扎麻绳,即所谓“披麻戴孝”。如果双亲中有一人健在,则鞋后跟处不用白布包严。此外的几服依其制。有的只戴孝帽子,却无孝服。孙,重孙除孝服外还有特别的标志,如孙子、孙女孝衣肩头钉一块红布,重孙钉两块;如果亡人是外祖母,则钉蓝布。
总之,颇具礼仪意义的成服不仅让孝子们都穿上了孝服,并且也明确了多重关系,并且影响着其后的丧葬仪俗。
人甫停止呼吸,丧礼即发生。丧礼为社会重大礼仪之一,隆重而肃穆,丧礼即孝文化之演绎,昭示出对生命的珍重。各种宗教文化无不渗透到丧礼中。其中儒家文化中的祭祀礼仪是丧葬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文公家礼。民俗中,“文公家礼”最为隆重,规格最高。用于年高德昭者。梓里望重者以及社会名流。
左右仪(祭礼图见下页)
(二)九叩首。礼仪规格次于“文公家礼”。平常人用之。
(三)四礼八拜。礼仪规格最低。用于辞堂、路祭及除“三党”外之客祭。
(四)迎五方与开五方
(五)三告礼仪
(六)接孝礼仪
(七)南门蛊礼仪
(一)文公家礼祭祀图和礼仪